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和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》规定,为检验我县防空防灾警报器的性能和效果,提高广大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,定于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31分,在县城区组织防空警报统一试鸣。试鸣的具体时间和警种为: 9:18-9:21预先警报,鸣36秒,停24秒,反复3遍; 9:23-9:26空袭警报,鸣6秒,停6秒,反复15遍; 9:28-9:31解除警报,连续鸣3分钟。 届时,县城区内14处固定防空警报点将按要求发放防空防灾警报信号。请广大市民和中小学生注意辨听警报信号,保持正常生活、工作和学习秩序。 特此公告
潜山县人民政府
年9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