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未按时偿还按揭贷款,银行就按约要以房屋抵还欠款。今天,得悉,经合肥市肥西县法院调解,贷款人童某在补交拖欠房贷的基础上,负担因拖欠期间产生的利息损失及诉讼费总计一万余元。
童某2009年在肥西县某楼盘购买了一套房子自住,选择了按揭支付,与银行签订了《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》,向银偏方治疗白癜风行借款25万元,按月还款,并以所购买的房屋抵押担保。随后几年,幼童一直是正常还款。自去年年底,由于家中突遭变故,经济困难,幼童陆续拖欠了数月的房白癜风的症状和治疗贷没有按时偿还。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将幼童起诉至法院。
庭审后,法官认为本案的争议不大,考虑到被告的客观情况,遂组织了庭后调解。经法官调解,银行放弃了诉请,与童某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,双方握手言和。(姚燕鸣马冰璐)
原标题:逾期还房贷多付1万元